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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船舶產業政策嚴重滯后
      2010-03-12 08:22:38   來源:新華網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全國政協委員、著名船舶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吳有生在兩會上表示,當前我國造船產能已嚴重過剩, 國家應盡快完善相關產業政策, 制定船舶企業必須達到的節材、節能、減排標準,淘汰落后產能。
          吳有生說, 經過前幾年的快速擴張, 我國造船產能已超過6600萬噸, 而2009年全球新接訂單量的總和也只有4219萬噸。其中我國新接訂單2600萬噸。在世界造船需求進入周期性調整的形勢下, 我國造船業面臨極大的產能過剩壓力。
          同時, 我國船舶工業生產資源過于分散, 集中度偏低,具備高技術船舶建造能力的企業不多,高端造船產能與日韓仍有較大的差距。船廠平均產量只有日本船廠平均規模的四分之一、韓國的七分之一, 單位造船量的平均能耗、材耗與排污量亦遠大于日本和韓國。
          由于船舶生產周期長, 國際金融危機對船舶工業的影響具有滯后效應, 吳有生認為, 今后幾年船舶市場尚難反轉, 造船業將由2008年前的“暴利”階段過渡到“微利”階段, 許多船廠將會面臨開工不足的局面, 有些企業甚至會出現嚴重虧損。
          吳有生說, 我國船舶工業發展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船舶產業政策嚴重滯后, 缺乏規范行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前幾年船市火爆時,各地紛紛大規模興建船臺、船塢, 業內人士明知產能必然嚴重過剩, 產業結構并不合理, 卻無章可依, 控制乏力。
          吳有生建議, 應盡快研究制定《船舶工業發展與管理條例》, 對行業準入條件、產業結構宏觀調控原則、新增產能審批標準、短缺或亟待更新產能的鼓勵辦法、重復過剩產能的兼并重組政策、優勢扶植與落后淘汰制度、行業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的規定等問題用政府行政法規形式予以明確, 為我國從造船大國發展成為造船強國提供制度保障。 同時,國家應更多地支持現代船舶與海洋工程(船型 船廠 買賣)的機電裝備核心技術的突破, 支持產學研結合, 鼓勵并購境外高水平船用設備企業,扶持優勢企業, 更新改造有潛力的企業, 轉產或關閉落后企業。